網路訊息查證|50 分鐘課綱
本課自編示範課綱,供 Bot 依據執行;不是台灣媒觀或查核中心的官方課綱。
對象:大一學生,無查核工具經驗;30 人,六組,每組可共用一台連網裝置。
用途:通識媒體素養課的一個單元。時間:50 分鐘。
三個學習目標
- 能把一則貼文拆成可查證的具體主張,分開事實、意見與推測。
- 能追查發布者、日期、原始證據,說明圖片或影片是否被移出原脈絡。
- 能用至少兩項證據說明是否適合轉傳,並指出仍待確認之處。
教學流程
| 分鐘 | 活動 | Bot 要準備的材料 |
|---|---|---|
| 0–5 | 看一則案例,先記錄直覺判斷 | 學生案例頁,不直接放查核答案 |
| 5–15 | 示範主張、來源、時間、證據四個觀察點 | 教師講解與來源示例 |
| 15–30 | 六組追查同一案例,填證據表 | 主張/來源/證據/限制四欄表 |
| 30–40 | 各組比較判斷,教師揭示查核過程 | 教師解說與兩項關鍵證據 |
| 40–47 | 討論圖片脈絡及轉傳前的判斷 | 兩個討論問題,附追問方向 |
| 47–50 | 離堂檢核:一句判斷+兩項證據+一項限制 | 檢核題與教師評量規準 |
案例選擇
優先選圖片脈絡、錯置日期、冒名帳號等能教方法的公開案例;避免需要醫學或法律專業才能判讀的主題。資料來源以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完整查核報告及其原始證據為主。公開不等於可整篇重製,學生頁使用自寫摘要、必要短引與原文連結。
評量規準
每項 0–2 分,共 6 分:主張是否具體;證據是否支持判斷;是否指出資料限制。這是本課自訂規準,不是校方正式評分政策。
學生版不放教師答案;教師版須能對應每個問題與原始證據。
已提供的教學來源
-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〈四招破解不實訊息〉:https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aterials/10297
-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〈訊息查證任務〉:https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aterials/9962
-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報告列表:https://tfc-taiwan.org.tw/fact-check-reports-all/
第六個 DEMO 才追加的變更
課程縮為 30 分鐘,學生沒有筆電,只能用投影與紙本。這項變更不能在第一輪就套用;收到統籌通知後再重排活動、更新學生頁、教師版與活動介紹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