網路訊息查證|50 分鐘課綱

本課自編示範課綱,供 Bot 依據執行;不是台灣媒觀或查核中心的官方課綱。
對象:大一學生,無查核工具經驗;30 人,六組,每組可共用一台連網裝置。
用途:通識媒體素養課的一個單元。時間:50 分鐘。

三個學習目標

教學流程

分鐘活動Bot 要準備的材料
0–5看一則案例,先記錄直覺判斷學生案例頁,不直接放查核答案
5–15示範主張、來源、時間、證據四個觀察點教師講解與來源示例
15–30六組追查同一案例,填證據表主張/來源/證據/限制四欄表
30–40各組比較判斷,教師揭示查核過程教師解說與兩項關鍵證據
40–47討論圖片脈絡及轉傳前的判斷兩個討論問題,附追問方向
47–50離堂檢核:一句判斷+兩項證據+一項限制檢核題與教師評量規準

案例選擇

優先選圖片脈絡、錯置日期、冒名帳號等能教方法的公開案例;避免需要醫學或法律專業才能判讀的主題。資料來源以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完整查核報告及其原始證據為主。公開不等於可整篇重製,學生頁使用自寫摘要、必要短引與原文連結。

評量規準

每項 0–2 分,共 6 分:主張是否具體;證據是否支持判斷;是否指出資料限制。這是本課自訂規準,不是校方正式評分政策。
學生版不放教師答案;教師版須能對應每個問題與原始證據。

已提供的教學來源

第六個 DEMO 才追加的變更

課程縮為 30 分鐘,學生沒有筆電,只能用投影與紙本。這項變更不能在第一輪就套用;收到統籌通知後再重排活動、更新學生頁、教師版與活動介紹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