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網路訊息查證｜50 分鐘課綱

本課自編示範課綱，供 Bot 依據執行；不是台灣媒觀或查核中心的官方課綱。
對象：大一學生，無查核工具經驗；30 人，六組，每組可共用一台連網裝置。
用途：通識媒體素養課的一個單元。時間：50 分鐘。

## 三個學習目標

- 能把一則貼文拆成可查證的具體主張，分開事實、意見與推測。
- 能追查發布者、日期、原始證據，說明圖片或影片是否被移出原脈絡。
- 能用至少兩項證據說明是否適合轉傳，並指出仍待確認之處。

## 教學流程

| 分鐘 | 活動 | Bot 要準備的材料 |
| --- | --- | --- |
| 0–5 | 看一則案例，先記錄直覺判斷 | 學生案例頁，不直接放查核答案 |
| 5–15 | 示範主張、來源、時間、證據四個觀察點 | 教師講解與來源示例 |
| 15–30 | 六組追查同一案例，填證據表 | 主張／來源／證據／限制四欄表 |
| 30–40 | 各組比較判斷，教師揭示查核過程 | 教師解說與兩項關鍵證據 |
| 40–47 | 討論圖片脈絡及轉傳前的判斷 | 兩個討論問題，附追問方向 |
| 47–50 | 離堂檢核：一句判斷＋兩項證據＋一項限制 | 檢核題與教師評量規準 |

## 案例選擇

優先選圖片脈絡、錯置日期、冒名帳號等能教方法的公開案例；避免需要醫學或法律專業才能判讀的主題。資料來源以台灣事實查核中心的完整查核報告及其原始證據為主。公開不等於可整篇重製，學生頁使用自寫摘要、必要短引與原文連結。

## 評量規準

每項 0–2 分，共 6 分：主張是否具體；證據是否支持判斷；是否指出資料限制。這是本課自訂規準，不是校方正式評分政策。
學生版不放教師答案；教師版須能對應每個問題與原始證據。

## 已提供的教學來源

-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〈四招破解不實訊息〉：https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aterials/10297
-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〈訊息查證任務〉：https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aterials/9962
-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報告列表：https://tfc-taiwan.org.tw/fact-check-reports-all/

## 第六個 DEMO 才追加的變更

課程縮為 30 分鐘，學生沒有筆電，只能用投影與紙本。這項變更不能在第一輪就套用；收到統籌通知後再重排活動、更新學生頁、教師版與活動介紹頁。
